社保劳动合同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社保劳动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社保劳动合同1甲方:
用人单位名称乙方:
姓 名
编号:
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说明
1、本劳动合同为劳动合同通用样本,提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考使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根据需要协商增加相应条款。
2、本劳动合同经双方签订后,用人单位可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
3、本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4、本劳动合同适用于全日制用工。
甲方基本情况
乙方基本情况
甲方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政策法规,在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
自年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其中: 约定试用期为 个月。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合同期限。该工作任务为: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招用乙方在 (地点) (岗位)工作,工作内容为: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1、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2、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除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三) 甲方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依法安排乙方休假。
第四条 劳动报酬
1、甲方遵循按劳动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根据乙方现任职务和工作岗位,约定工资为元/月,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按计件单价结算。
分配办法是:
2、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支持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
方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持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在法定节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持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3、甲方每月至少1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日为发薪日。
4、乙方在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或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职工孕期检查、产假、哺乳期内哺乳时间、计划生育手术假、男方护理假等期间,甲方应视同乙方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
第五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双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2、甲方向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社保劳动合同2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现居住地址: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甲方聘用乙方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乙方在此特别保证在本合同约定的劳动期限开始时,同其他单位之间已经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同时也没有同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竞业限制义务,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同甲方无涉。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年,从年 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
试用期内,乙方需满足职工手册中规定的以及以下的录用条件:
①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精神病等较大疾病; ②没有违法犯罪前科和记录; ③提供的身份证、简介等个人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④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⑤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⑥符合录用岗位的职责和具体要求。
试用期内,若甲方认为乙方符合甲方的劳动用工要求,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 若甲方录用乙方后,发现乙方隐瞒上述录用条件中①②③事项的,视为乙方欺诈,甲方有权确认劳动合同无效。试用期内,若甲方认为乙方不符合上述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工作内容: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应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生产(工作)内容,具体要求(职工手册中对相关工作岗位有要求的,则需符合)是:
①
②
2、乙方在上岗前对甲方的各工作岗位(包括但不限于已约定的工作岗位)已全面了解,乙方同意并接受甲方在合同期内根据工作需要、规章制度或乙方的工作表现,可以对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包括部门、工种、职务)进行调整,乙方应予服从,不再另行书面变更劳动合同。
3、工作地点:乙方同意并接受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或工作区域在甲方公司所在地或者甲方因工作需要而安排的其他工作地点或工作区域。若遇甲方经营地址、办公场地变更,乙方同意到新的工作地点工作,无需另行协商。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时制度按标准工时工作制确定,若甲方依法审批综合或不定时工时制后,
按审批后的工时制执行。
2、休息、休假按甲方相关制度执行,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决定加班。 3、
四、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
2、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
3、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 劳动报酬和其他待遇
1、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乙方转正后的基本工资为 元/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时相应调整),加班加点工资以慈溪市最低工资为基数计发 。
2、甲方在次月底前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给乙方应得的工资报酬,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每月发放给乙方的工资中包括加班加点工资、社保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或费用,乙方应当予以核对,若有异议应当在接收当月工资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上述全部工资报酬每月实际发 ……此处隐藏20689个字……、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3000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D.乙方系特种作业人员的,因其自身原因违章作业或造成物损3000千元以上事故的,除给予经济处罚或处分外,甲方还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E. 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F.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 G. 乙方向甲方辞职或者经协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H.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
I.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K. 本合同或其附件、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归定的其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三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辞退乙方,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A.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B. 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的,并拒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劳动管理的。
C. 甲方因兼并、分立、合资、转(改)制、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防治污染搬迁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乙方的生产、工作
岗位消失,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D. 甲方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E. 依据合同第二十九条规定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一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A. 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辞职。
B.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足额及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C.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提供相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E.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F. 甲方强令冒险作业、违章指挥强迫乙方劳动的。
G. 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
第三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合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合同:
A.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B.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终止:
A. 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相同劳动条件的续签达成一致的。
B. 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如已确认乙方完成了某一项工作任务的。
C. 甲方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D. 乙方享受基本养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死亡的。
E. 乙方暂时无法履行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且甲方同意暂时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国家安全或者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产学习与进修、执行有关部门的公益性任务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过15天的。
F. 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G.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章 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四条凡属劳动合同法规定应给予经济补偿金的,甲方应按相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
第三十五条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者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性收入中直接冲抵,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尚未冲抵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继续冲抵或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章 保密条款
第三十六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
社保劳动合同14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作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也把“社会保险”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足见国家对社会保险的高度重视:
1、由于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因此,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企业就必须为劳动者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2、企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前提是双方建立劳动关系,自然需要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3、企业没给劳动者上社会保险,未必就说明企业一定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并不排除部分企业未严格执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4、劳动合同中没有关于社保的规定,并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性,但劳动者有权在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补交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社会保险法》规定确立了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即使是员工自愿不参加社保,当遇到社保核查时,用人单位也要补缴社保。那什么人可以不买保险呢?一是退休返聘人员,二是社保关系在别处,未转入现用人单位的人员。那如果是员工不愿意购买社保的话用人单位可以怎么做呢?一是辞退;二是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应该购买社保,否则如果因不买社保而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及法律后果由员工承担。如果员工仍然不愿买社保,就让员工写一份承诺书,内容中要有“公司已经告知本人应当缴纳社保,如果因本人不愿买社保而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及法律后果由员工承担”的字样。这样的话,当遇到社保稽核的时候,用人单位才能有充分的证据进行解释。另外,在遇到员工生病,工伤,生育的时候,用人单位可以以此来规避完全承担相关费用的风险。
社保劳动合同15编号:
(甲方)与(乙方)订立(续订)了以下第(1) 项劳动合同:
(1)有固定期限合同,即从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
(3)以完成 工作为期限合同。 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该劳动合同按以下第(4) 项办理:
(1)因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乙方不愿续订,终止劳动合同。
(2)因双方约定的终止劳动合同的第 项条件出现,终止劳动合同。
(3)因双方约定应由乙方完成的工作达到预定的标准,终止劳动合同。
(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37 条的规定,于 年月日解除劳动合同。
(5)根据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第 条第款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 月 日
说明:1、被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凭本通知书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区县(市)劳
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2、本通知书一式四份:用人单位一份(存入劳动者档案),劳动者本人一份,单位所
在地区县(市)社会保险分局一份,单位所在地区县(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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